家庭和儿童工作部的主要职责是:组织开展全省寻找“最美家庭”、创建“五好家庭”、推荐“文明家庭”等家庭文明建设工作;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;参与推进社会教育;参与拟订有关保护儿童的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草案;开展女童保护、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作,促进儿童发展;指导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、省家庭教育研究会开展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