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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

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前身为1981年成立的福建省儿童基金会(2011年更名为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,以下简称基金会),主管单位为省妇联,是我省第一家在省民政厅登记成立的公募基金会。40多年来,基金会始终秉持“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”的初心使命,恪守“竭诚服务妇女儿童”的办会宗旨,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汇聚全社会爱心善意,组织实施“春蕾计划”“困境儿童大病救治”“母亲健康1+1”“顶梁柱母亲”帮扶等有社会影响力、公信力的慈善活动和助困惠民项目,为助力乡村振兴、促进家庭幸福安康、弘扬社会主义新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,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。基金会先后获得全国“春蕾计划”组织奖、福建省首届“八闽慈善奖”、福建省首届慈善奖等荣誉称号,并获得4A级公益基金会认证。    

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主要公益项目如下:

(一)福建省母亲健康1+1项目

资助对象:福建省罹患“两癌”(乳腺癌、宫颈癌)家庭困难的妇女。捐助标准不限。

(二)春蕾计划--助学行动

资助对象:小学、初中、高中阶段家庭贫困女生。捐助标准不限。

(三)春蕾计划--圆梦行动

资助对象:当年考取大学的家庭困难的女高中毕业生,捐助标准:6000元/人。

(四)春蕾计划--护蕾行动

资助对象: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生命教育及安全知识教育、青春期健康教育,并与品德教育相融合,帮助女童加深对生命的理解,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救能力,爱护生命,健康成长。捐助标准不限

(五)春蕾计划--就业行动

资助对象:为困难家庭的女生提供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服务。捐助标准不限。

(六)福建省困境儿童重大疾病救治项目

资助对象:为患有心血管系统、泌尿系统、消化系统、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等重大疾病的家庭贫困儿童提供医疗救助。捐助标准不限。

(七)儿童快乐家园项目

资助对象:以“儿童快乐家园”为阵地,为儿童特别是留守流动儿童、困境儿童提供托管陪护、游戏娱乐、家庭教育指导、心理咨询等综合服务。捐助标准:10万元/所。

(八)爱心书屋项目

资助对象:主要为留守流动儿童较为集中的社区(村)、学校捐赠图书,以丰富孩子们的课余文化生活。捐助标准:2万元/所。

(九)赈灾济困行动

资助对象:为受自然灾害影响地区的困境妇女、儿童提供帮助。捐助标准不限。

(十)顶梁柱母亲帮扶行动

资助对象:福建省“顶梁柱母亲”群体。“顶梁柱母亲”是指家庭中因夫妻离异、丈夫过世或失去劳动力等原因,而成为家庭主要精神支柱与经济来源的妇女。参与行动的“顶梁柱母亲”一般为低收入家庭,个人有就业能力、就业意愿,年龄一般在55周岁(含)以下。捐助标准不限。



开户名称: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

开户银行:工行福州市华林支行

捐款账号:1402 0236 0901 4404 467

企业或个人向基金会捐赠,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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