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杭县才溪镇是毛泽东《才溪乡调查》的诞生地,“没有调查,没有发言权”,是新时代妇女维权、源头立法的根本遵循。才溪法庭位于该镇,管辖和服务6个乡镇、90个行政村,覆盖群众17万余人。
近年来,上杭县妇联持续深化“妇联+法院”协作机制,针对基层妇女诉求多元、意见表达渠道不够畅通,立法参与度不高的现状,抢抓才溪法庭入选全国50个巾帼建言征集点机遇,创新“三四五直通”工作法,打造妇女诉求直通国家立法的专属列车。目前,累计收集28部法律法规立法意见135条,其中15条被国家、省级立法机关采纳,3条建议写入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,多条建议被学前教育法等吸纳。相关经验被全国妇联、《中国妇女》刊发,受到全国妇联权益部书面肯定。
“三站联动”共建共享,有力有效筑牢建言基础
共建一个“一站式”建言服务阵地。培育才溪法庭全省品牌妇女微家,3名家庭教育指导师驻点服务,镇村妇联干部定期驻点接访妇女,不断畅通拓宽收集渠道。
织密一张“全覆盖”民意收集网络。以才溪法庭为核心,辐射全县基层法庭、周边镇村设立立法信息采集点12个。进一步将全市7个基层法院、17个人民法庭纳入信息采集范围,形成纵横交错的民意收集网络。
共育一支“高素质”建言服务队伍。吸纳家事调查员、人民陪审员等组建巾帼建言信息员队伍,常态化深入一线走访调查,广泛征求民意。
“四路征集”深耕基层,原汁原味倾听妇女心声
立足日常办案“等上门”挖掘民意诉求。联合调解家事纠纷,全过程发放《巾帼建言登记表》。比如法官在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时,把当事人不经意流露出的想法及时记录下来,将群众最原始的期盼原本转述成文字,成为立法参考的一手素材。
发挥职能优势“面对面”收集立法诉求。由才溪片区6个乡镇妇联主席担任家事调查员、人民陪审员和巾帼信息员,从参与家暴、外嫁女分红、彩礼纠纷等家事案件中收集建议意见,推动地方立法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。
创新便民活动“送上门”征集大众诉求。开展“赴圩议事”“群众夜话”“小圆桌调查”三大活动,从群众家常话语中倾听心声、探寻需求。比如,溪北村党支部副书记林连英通过小圆桌调研提出的“村委会成员中应保证适当数量妇女成员”建议,最终被新修订的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吸纳。
畅通妇联网络“全覆盖”吸纳妇女诉求。上杭县妇联作为基层立法信息采集单位,发动各级妇联组织广泛参与立法意见建议征求,通过座谈、问卷调查等形式参与立法征集10次,提交建议32条,其中3条在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修订阶段被采纳,获龙岩市人大常委会感谢信肯定。
“五步流程”规范运行,快速高效转化妇女建言
第一步,快速部署、能收尽收。收到立法征集通知后,第一时间发动各妇联组织、民情收集站等全链条铺开征集民意,做到不漏一条。
第二步,精准施策、分层收集。针对不同领域、行业妇女群体,针对性设计意见征求表格,确保覆盖各行各业妇女群体,拓宽意见来源覆盖面。
第三步,分类归整、建档立册。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,由专人统一登记、分类分层登记编号、完善归档,确保有条不紊。
第四步,逐条审查、科学论证。双方共同研讨审查,优化建议实操性,确保具备法律价值,成为“立得住、能转化”的金点子。
第五步,及时反馈、温情回应。对被立法机关采纳的建议,上门告知并颁发纪念证书;对暂未采纳的,逐条做好政策法律解读,切实增强妇女全过程人民民主参与感。
“双向转化”赋能成果,用心护航妇女权益保障
柔性化解家事纠纷矛盾。将建言征集与家事服务深度融合,设立家事女子合议庭,创新推行“五心调解工作法”,去年以来,柔性化解家事纠纷234件,调撤率超过60%。
全域常态开展巾帼普法。结合三八维权月、民法典宣传周等重要节点,累计深入村居、学校、企业开展普法80余场次,切实以妇女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转化立法成果。
源头发力推进移风易俗。针对高额彩礼诉求,开展主题调研10场,征集意见建议25条,指导6个乡镇45个村将“倡导聘金彩礼不超过5万元”纳入村规民约,这一做法获最高院、全国妇联、民政部联合新闻发布会推介。
用心用情实施暖心帮扶。意见征集过程中同步摸排困难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,累计帮扶200余人次,落实司法救助18人53.84万元,彰显娘家人温度。
下一步,上杭县妇联将持续擦亮“模范才溪女”巾帼党建品牌,培育提升“三四五直通”巾帼建言工作模式,着力打造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巾帼维权样板,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试点县凝聚巾帼力量!